1)、一般安全規定
1.1 電梯維修工必須經過培訓,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,才能上崗作業,并應定期參加復審。
1.2 嚴禁酒后作業、野蠻作業、疲勞作業,嚴禁工作時打鬧、惡作劇。進入井道內禁止吸煙和使用明火。
1.3 電梯維修、保養作業,必須掛“電梯檢修”警示牌。
1.4 維修保養作業期間,禁止電梯載客。
1.5 上崗人員要按公司規定著裝,不得赤膊或穿短褲工作,嚴禁穿拖鞋、高跟鞋或赤腳作業。
1.6 電梯安裝維修工當發現不適合高空作業時(如頭腦不清,患高、低血壓, 心臟病,癲瘋病等)不應勉強上崗。
1.7 維修雜物梯時,切勿搭乘或站在上面。
2)電梯維修、保養操作規程
2.1在轎廂內工作
2.1.1 進入轎廂前,首先要看清轎廂是否停在本層,防止踏空墜落。
2.1.2 在廂內檢修保養時,嚴禁將外廳門敞開走車,廳門因故不能關門時,要派專人監護或裝好防護欄,掛好明顯警告牌,防止他人誤入墜落。
2.1.3 在轎廂內維修時,身體各部不得超越轎廂地坎以外,如有必須身體要伸出轎廂時,一定要斷開急停,避免誤操作,進行難度大的操作時,必須要有安全措施。
2.1.4 嚴禁在轎門和廳門之間堆放任何物品,以防損梯傷人。
2.2轎頂上作業
2.2.1 進入轎頂前,開啟廳門時,要確認轎廂位置是否合適。
2.2.2 登上轎頂,要先將急停斷開,要確認開關正確、可靠。要確保作業區有適當照明,走車之前要確定一個安全蔽身區。
2.2.3 事前應對轎頂各開關進行檢查,確定是否正確、可靠、安全,并以操縱轎頂按鈕方式開車。開車前都要與所有人員打招呼,聽統一指揮,方可開車,遇到緊急情況時,使用急停按鈕。
2.2.4 任何情況下,不可將身體探出轎頂四周進行工作,如確屬工作需要,必須采取切實可行的安全措施,并切斷總電源。
2.2.5 轎廂運行時,手握牢轎架橫梁,切勿扶握動態部件。
2.2.6 在通井道電梯上作業,必須注意毗鄰井道的電梯和對重。
2.3在機房內工作
2.3.1 給電梯的運動部件清潔、加油應停梯作業。
2.3.2 當需要在機房操縱轎廂時,必須與轎廂內或轎頂上人員聯系好,并確保轎門、廳門關好,方可開車。嚴禁封門鎖走車。
2.3.3 在機房盤車時,操縱抱閘人員要隨時作好剎車準備。必須與轎廂內的人員聯系好,以防止意外溜車。
2.3.4 在帶電作業時,必須要有人監護,盤車、拔插電子板及裝拆電器、機械部件時,一定要斷電進行。
2.4底坑工作
2.4.1 下底坑工作,首先要斷開急停開關或切斷總電源,確保作業面有適當照明,并確定一個蔽身區。
2.4.2 應使用專用爬梯進入底坑,爬梯應牢固無壞損,切勿跳入底坑。
2.4.3 不得進入有積水的底坑作業。
2.4.4 底坑有人工作時,轎廂應停止運行,在底坑工作需要開車時,工作人員要站好安全位置,防止被隨纜或平衡鏈兜倒,還要防止被對重撞傷。
2.4.5 底坑內嚴禁堆放任何物品,保持底坑清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