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)、發生緊急情況的注意事項
1.1 電梯在正常行駛時,突然停車或發生超速,撞頂或蹲底,或預選樓層不換速等等不正常情況,應保持鎮靜,穩定乘客情緒,并按下急停按鈕,通過警鈴、電話與維修人員聯系,等待解救。
1.2 電梯突然停車時,如果轎廂已停在平層區域內,可在轎廂內將轎門打開或在廳門外用鑰匙打開廳、轎門放出乘客。若不在平層區,不要打開廳、轎門,更不準強行從高于廳門地坎600mm處往下跳,應由專業人員救護。
1.3 當電梯停留過程中,發生溜車現象,停在轎廂內的人員切勿從轎廂內跳出,以免發生“剪切”事故。
1.4 電梯運行中突然出現劇烈振動和不正常聲響,應立即停梯,改用慢速將電梯開到附近層,疏散乘客。如果慢速行駛,振動和尖響聲仍不止,必須停機并通知維修人員,先解救乘客。
2)、電梯困人解救方法
2.1 電梯運行時因故障或其它原因造成停機,乘客困在轎廂內,在解救時,首先要勸告乘客不要驚慌,靜候解救。切勿強行走出轎廂,也不允許從轎頂安全窗疏散乘客。
2.2 盤車解救時,首先要通知被困人員,盤車已經開始,請乘客配合。
2.3 盤車工作通常需兩人在機房進行,操作前必須切斷總電源開關,然后一個人打開制動器,一個人盤車,當將轎廂盤到最近樓層時(轎門地坎與廳門地坎一般誤差在200mm之內時),應停止盤車,使制動器復位。
2.4 請電梯司機或乘客在轎廂內打開廳門或用鑰匙打開廳門鎖,協助乘客離開。
2.5 盤車應緩慢進行,防止溜車,對無齒輪曳引機的高速電梯盤車要格外小心,采用“步進式”一步一步松動制動器,防止電梯失控。
3)、火災時的處理方法
3.1 發生火災,應立即停止電梯正常運行使轎廂返回基站,禁止用電梯逃生。
3.2 迅速報警,及時與消防部門聯系。
3.3 具有消防運行功能的電梯,應按動“消防按鈕”,使電梯進入消防運行狀態,供消防人員使用。
4) 停電時處理方法
4.1 電梯運行中,突然停電,首先應向乘客解釋說明“因為停電而停梯,請安靜等候”。
4.2 如果預測停電時間很短,則用對講機或電話,向乘客通告,在轎廂耐心等待,不要強行 走出轎廂。
4.3 恢復供電后,應提示乘客再次按轎廂內目的層按鈕,電梯恢復正常運行.
4.4 如果停電時間長或線路故障,應考慮盤車放人,要遵照“電梯困人解救方法”執行。
5) 發生水災時的處理
5.1 大廈發生水災,通常是因水管或暖氣管破裂引起,或因建筑物電梯井道滲水、漏水,應及時關閉水管閥門,及時將電梯開至跑水樓層的上二層,并停梯斷電。
5.2 當底坑、井道或機房灌滿水時,應立即停電,斷開總開關,防止發生短路,及觸電事故。
5.3 對跑水電梯應進行除濕處理,采取擦拭、熱風干燥、自然通風,確認水汽排除完,絕緣電阻符合要求,方可投入運行,對計算機控制的電梯需仔細檢查,以免燒壞線路板。
5.4 電梯恢復運行后,應詳細填寫檢查報告,對跑水原因、處理方法、防范措施記錄清楚。
6) 地震時的處理方法
6.1 感到有地震時,應就近停梯,還應請乘客離開轎廂,不要利用電梯逃生。
6.2 如果發生電梯轎廂內“困人”現象,要保持鎮靜呼救待援。
6.3 地震過后要進行檢查,正常后方可運行。
三級以下地震:低速上行、下行后,運行如無異??苫謴瓦\行。
四級以上地震:不能低速運行,必須由維保部門檢查修復后,方可投入運行。